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就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年度总结。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中心以党的二十大、十九届七中全会、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紧密结合公路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落向深处,保证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推行政务公开,我中心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根据《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目录》,对公路系统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依据、标准、程序进行梳理,逐项登记。坚持每周在市政府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公开政务更新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中心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受理、办理、答复等程序,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性文件方面,2022年,我中心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审查方面,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我中心制定了《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确立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工作职责,建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严格落实,深入推进,推动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
一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中心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公路中心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中心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分中心、各下属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条例》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规范保密程序,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网,根据我中心设立的《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信息均需审核,经批准后再进行公开,做到件件信息有保密审核,件件信息不涉密、不泄露个人信息,切实保障我中心的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
1.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督查制度。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我中心制定了《政务公开督查制度》,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不定期督查的办法,对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全过程督查,并通过设立公布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开通网络,聘请监督员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培养一支素养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队伍当成重要工作之一。日常工作中,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操作规范,重点解决好公开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发布内容的完整性等,使负责人员熟悉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与类别:2022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07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96条,政策法规及规划信息0条,转发其他法规文件5条,发布财政决算1条,公示公告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5 |
16.852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22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优化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并做好网站的维护工作;对接政务中心,做好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进一步发挥党报党刊、电视电台等媒体的作用,重点宣传好公路中心重大民生项目建设节点、项目管理创新举措、我中心职能职责等舆情。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科室、各分中心、各下属企业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将工作动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建设情况等及时编写、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