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H00920-0301-2020-0003 发布机构: 市公路局

【本级文件】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6 14:50 访问量: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必须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准确、及时、严肃、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确引导、影响社会舆论;针对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以我局公路建设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为重点组织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第三条 市局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主管全局范围内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第七条 举办新闻发布会应坚持节俭的原则。举办单位不得向与会人员赠送各种形式的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  

第八条 凡举办新闻发布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登记审批程序:

(一)涉及全局综合性情况的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市局办公室审核,有关部门准备相关文字材料,委办公室把握并组织实施;

(二)涉及部门工作情况的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报市局办公室审批,由单位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严肃新闻发布纪律,任何单位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对擅自对外发布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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