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2008年度景德镇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景德镇市政府相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景德镇”门户网站(www.jdz.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瓷都大道1392号,邮编:333000,电话:0798-8565055,电子邮箱:jdzglj@139.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公路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作出精心布置和安排。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和日常工作。各单位亦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推行政务公开,我局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公路系统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所有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依据、标准、程序进行梳理,逐项登记,编制统一规范的《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政务公开目录》,绘制工作运行流程图,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我局结合公路部门实际,于2008年2月29日编制完成《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7月21日,根据《江西省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精神,对原编制的《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并通过市政府和市公路局网站公开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落实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情况 为促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到推行政务公开之中,我局通过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结合公路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提出了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工作职责,建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责任制。我局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了推行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到责任制中,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市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推行政务公开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工作责任,主要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推进、指导和协调工作。局监察室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也承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责任,负责对政务公开中的政府信息工作每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承担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投诉处置和办结反馈制。并对这些制度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为群众了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平台。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提供了有效保障。三是建立政务公开督查制度。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督查制度》,市局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不定期督查的办法,对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全过程督查,并通过设立公布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开通网络,聘请监督员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是建立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我局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中,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评,通过检查考核,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10月29日根据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又修订了《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发布制度》、《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细则》、《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更加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除及时转载市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经常性地做好检查、修正、增补工作,及时更新摆放在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的公开目录内页之外,还及时公开市局产生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文件。 (五)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多了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于2008年就积极参加了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组织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做好政府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底,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34条,提供本部门信息公共服务信息16条、概况信息24条、法律法规文件114条、政务动态143条、突发公共事件8条、公告公示8条、人事任免8条,表彰奖励4条,另外办理在线咨询14条、监督投诉3条,其中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是29条,提供工作计划1条、政务动态是20条、公告公示是1条、人事信息是1条,另外办理在线咨询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同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拘泥于“政府文件”的公开,而是把侧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布公路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突出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警、发生和处置情况信息的公开。及时清理过期信息2条,并经常增加新信息,信息公开的形式也是多样化,不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公开,还在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网站、省交通厅、省公路局等网站、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使人民群众能多渠道的及时了解本市公路工作情况,为公众出行获取相关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 (二)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 (三)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我局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由于公路工作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也涉及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没有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多。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新的一年内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不断调整和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主要措施是: 一是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在受理、答复、处理过程中形成规范的处理程序。二是要增补更新公开信息。我局将主动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把政府外网作为公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进一步梳理市局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市局新发布的文件,并予以审定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附件:景德镇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景德镇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主管领导: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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