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就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年度总结。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中心以党的二十大为引领,紧密结合公路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落向深处,保证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推行政务公开,我中心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根据《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目录》,对公路系统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依据、标准、程序进行梳理,逐项登记。坚持每周在市政府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公开政务更新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中心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受理、办理、答复等程序,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性文件方面,2023年,我中心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审查方面,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我中心制定了《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确立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工作职责,建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严格落实,深入推进,推动全市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
一是优化升级政府网站公开栏目。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按照省委、市委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评估标准,进一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公开功能和用户体验,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版和集约化建设,积极打造栏目更加清晰、页面更加美观、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
二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了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中心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分中心、各下属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条例》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查阅点等。
三是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保密审查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定保密审查的具体责任。规范保密审查程序,明确机关内部信息产生部门、分管领导、信息发布人员的保密审查职责。
四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规范保密程序,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网,根据我中心设立的《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信息均需审核,经批准后再进行公开,做到件件信息有保密审核,件件信息不涉密、不泄露个人信息,切实保障我中心的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
1.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明确科(室)负责人、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的审核责任,分级分类落实好审核工作。加强技术支持,充分利用网站后台纠错功能,有力提升审核效率。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提高各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我就是最后一道关”的责任感,坚决做到“不让错漏从我手中跑掉”;另一方面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能力,坚决守好政务公开“最后一道关”。
2.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通过政务公开科专人日常巡网,定期检查政务新媒体维护情况。围绕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政务新媒体检查等重点工作,实行政府公报制度。按照测评标准开展政务公开内容监测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监测,并对平台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的部门进行通报,组织人员立即整改,多维度发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果,保障平台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与类别:2023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0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70条,公路文化信息9条,政策解读1条,人事信息1条,发布财政信息9条,公示公告6条,机构职能目录1条,出行服务信息4条,作风建设2条,计划总结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1 |
0 |
0 |
0 |
0 |
0 |
5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23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加强深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要求各下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审批制度,强化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
二是要求各下属单位自我加压,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好党的喉舌作用,围绕公路中心工作,做好公路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宣传工作,讲好公路故事、传递公路声音,提升公路形象;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各科室、各分中心、各下属企业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将工作动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建设情况等及时编写、及时发布。
四是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闻稿件发布审核制度。厅直属各单位要根据《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