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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2 11:20 访问量:

中共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1031日至12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责任落实

(一)强化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中心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开展巡察,是市委对公路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的充分体现,同时也是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一次“政治体检”和“专项会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严肃地指出了3个类别13个方面存在的57个问题,提出了5点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为更好地做好当前公路工作开出了“一剂良方”。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盘诚恳接受第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有力抓手,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决履行职责,推动责任落实。中心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敢于担责、勇于担责;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完善监督管理。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跟进发力,确保取得整改实效。中心党组书记切实当好整改第一责任人,直接抓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率先垂范带领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全面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责任,主动落实整改,以务实有效的作风,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提振精神、凝聚力量、推进工作的不竭动力。

(三)从严推进整改,从实抓好落实。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中心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陈望贤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心副主任饶栋梁兼任办公室主任,及时研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要求各整改单位逐条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职责,将整改工作进度情况挂图上墙,实时监督、动态管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精准施治,务实推进巡察整改

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将反馈的13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57个具体问题,提出了86条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5月4日,57个问题,有39个完成整改(指整改措施均已落实的),占68%;13个部分完成(指整改措施部分已落实的)、5个正在推进(指整改措施均在落实过程中的)。涉及的8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7条,占比78%。期间共开展专项治理8次,制定完善制度6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高质量履行职责使命仍有欠缺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完善印发《中心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学习为中心党组会的必设议程,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确保“第一议题”学习的常态长效。严格执行落实,明确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的收集整理,形成议题单,经中心党组审议后上党组会学习。抓督促指导,每月定期对各党(总)支部进行“第一议题”学习提醒,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党建检查重点内容以及年度公路目标管理考核,推动中心各级党组织自觉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8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另外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次,中心机关党委下发“第一议题”学习工作提示4份。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坚持党组带头、示范引领,开展《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的决定》学习和习近平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研讨交流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在瓷都公路微信公众号开设感悟思想伟力 谱写公路新篇学习习近平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专栏,推送党员干部学习心得,努力做到学思悟践,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2024年以来,共开展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集中研讨5次。“瓷都公路”微信公众号共选登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6期18篇。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已于4月2日召开中心公路工作会议,在全市公路工作报告中,按照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对2024年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2024年中心建设、养护、投资、争资争项争策、安全、党建等工作目标,并于5月底正式下发《2024年全市公路工作要点》;二是目前正在逐步完善中心年度公路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并将上述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计划6月底前完成细则修改和意见征集工作,7月底前正式下发;三是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等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4.关于“服务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G351浮梁县湘湖至分水岭段升级改造工程已于2024年4月26日行文至省交通运输厅,请求省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修改行业意见。2024年以来,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16次,会上调度试验区建设项目G351、G206、S303、S205等项目进度16次,专题研究省级支持试验区建设事项1次,召开试验区建设专题会议1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验区建设责任分工任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5.关于主题教育活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通过组织集中和自学的形式,提高党员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主题教育重大意义;同时“瓷都公路”微信公众号开设主题教育学习专栏6期,选登18篇学习心得体会,引领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领悟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同时针对“在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和服务区驿站运营管理常态长效机制方面,还缺乏完善的制度和措施”方面,已制定风险隐患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国省道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研究出台了《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运维管理细则》。

6.关于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针对“工作计划与实际结合不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正在进行“十四五”项目库任务及每年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初步完成后召开专题会议。同时针对“每年中心党组扩大会议虽然有工作报告,但无发言、审议、表决等环节,也无相关会议记录”的问题,中心紧紧围绕“十四五”公路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省厅省中心工作要点,起草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向中心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下发征求意见稿,并在主任办公会(扩大)中审议表决通过下发,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并抓好推动落实。

7.关于工程项目推进速度不够快,破解难题的思路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S303乐平乐源畈至临港段公路改建工程已对接乐平市政府,请乐平市政府以资产注入方式,解决项目配套资金困难问题,乐平市承诺近期启动征地拆迁,待拆迁到位后,及时安排项目业主复工复产;S306吾口至杨范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与省交通运输厅、省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协助乐平市对S306项目尽快复工,严格按照省厅关于“红黄牌”相关文件部署执行;省政府于2023年12月18日同意将G206三龙至丽阳段西迁项目列入《景德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同时也列入了《景德镇市国省干线公路网规划(2018年—2035年)》公路专项规划,下一步中心将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8.关于“公路应急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并正在推进中。制定市中心2024年安全应急演练计划,完善市中心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恶劣天气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和4月25组织开展了九龙大桥高空坠落事故无脚本安全应急演练和蛟潭高架桥突发事件安全演练,有效提升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同时应急中心正在积极按照景编发〔2021〕105号批复精神定岗定责,制定落实应急抢修、保畅等相关职能细化方案。

9.关于“国省道建设缺乏科学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G206乐平塔山至镇桥段西迁已纳入“十四五”项目库储备库,下一步将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G351浮梁县湘湖至分水岭段升级工程已于2024年4月26日行文至省交通运输厅,请求省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修改行业意见。同时针对国省干线普通公路安全隐患问题,2024年以来,中心安全科对所管辖公路急弯陡坡、平面交叉路口、临水临崖开展了安全隐患治理,共排查发现了19处安全隐患,并已全部整改。下一步,将持续推进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0.关于安全提升项目有待改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并正在推进中。一是针对G206国道蛟潭二中地段安全隐患问题,组织昌江分中心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于12月25日完成该地段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结合实际制订下发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持续开展全市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组织开展国省干线桥梁护栏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G206、S205等线路上8座桥梁护栏安全隐患,分别进行拆除原桥梁护栏新建钢筋混凝土防撞墙,或者加装钢结构桥梁护栏,提高桥梁安全防护能力,现已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7月底完成。

11.关于公路驿站服务功能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公路驿站、服务区充电服务需求调研,在S205大坞口驿站、G206郭璞峰服务区等有充电需求的驿站、服务区完善充电设施,共计安装新能源充电桩4个;二是修订完善《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运维管理细则》,严格考核标准,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12.关于路域环境整治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出台《景德镇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与公路管理联动机制》,加强联动性、时效性,健全规范路政管理与公路养护、路产保护巡察机制。同时组织各分中心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路产路权联合巡查整治,并形成工作台账,逐项销账。

13.关于班子分工不够合理,部分班子成员分工长期未调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因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尚未配齐,待新领导班子成员到位后,及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14.关于班子成员之间沟通意识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通过班子会、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等方式,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思想交流、意见交接、相互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进一步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1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未有效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修订下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和议事程序,严格抓好落实;二是组织各下属单位开展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推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在基层落实落细。

16.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未严格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督促各单位参照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党组会议事规则》建立完善本单位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议事程序。同时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作为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分重要指标,集中开展检查,纠治存在问题。

17.关于部门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并将长期坚持。修订完善印发《市公路中心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市公路中心国省干线养护工程管理细则,同时组织各分中心和业务科室开展集中宣贯,提升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性,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管理细则执行项目管理,全面加强项目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批、造价审核、质量监理、计量支付、审计等管理。

18.关于一把手违反四不直管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下发工作督办单责令昌江分中心抓好问题整改;同时组织在全中心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梳理各单位领导分工情况,推动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

19.关于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对门户网站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及时完成栏目更新,同时明确专人定期对门户网站更新频率、更新内容、存在问题进行检查,并形成工作台账,确保门户网站的良好运行。

20.关于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撤销未进行三审三校的原创稿件,同时健全完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逐级落实审校责任,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1.关于公众号发布信息阅读量普遍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提升发布公路信息编发质量,及时选择优质信息向干部职工进行推送,扩大信息阅读覆盖面。目前,公众号信息阅读量已得到稳步提升。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不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方面

22.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正在推进中。一是制订下发《2024年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签订工作责任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二是组织全体在职干部职工重新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并对珠山分中心、浮梁分中心下发工作督办单,督促围绕材料雷同等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同时围绕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2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在党组会上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会上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开展交流研讨,同时政治家访全覆盖,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开展政治家访,班子成员对挂点单位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政治家访,有力强化对公路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4月23日至5月8日期间,党组书记对中心领导班子开展政治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下属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政治谈话,教育引导自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已通过中心党组扩大会议通报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干部情况,并要求编制所在部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公路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组织开展在职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治。在责令9名干部职工对违规投资所办的企业和在企业违规任职进行注销、变更或转让的同时,在全中心范围内对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再次梳理排查,防止类似现象发生;五是研究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通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对于相关违纪违法人员,目前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严肃处理。

24.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给每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以及纪检干部发放了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学习笔记本,督促党组带头学,班子成员自觉学,并要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制定学习计划并按时完成。同时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级党组织的学习情况、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进行监督检查。下一步将对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的学习成果进行测验;二是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纪委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每月召开一次月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听取机关纪委上月工作成效以及下步工作计划汇报,并布置具体工作,做到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三是督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不符合规定的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织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四是对上轮巡察、审计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开展核实调查,对未整改问题进行督导,了解原因及难点,帮助监督单位分析并提出意见,建立督查和整改台账,并督促推进整改落实。

25.关于警示教育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将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同时对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2023年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梳理检查,督促抓好组织生活制度执行;认真组织机关纪委、党总(支)部纪检委员集中学习《江西省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规定》,抓好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工作,增强执纪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6.关于为民服务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一是中心群众来访事项办结情况,严格审核管理,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事项,建立相关台账,同时退回处理部门进行二次办理,确保群众反映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二是通过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护栏、道路震荡标线、标志标牌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措施强化G351国道东流村路段的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中心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综合中心全年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公路工作实际和平时了解情况,正在制定完善中心党组年度调研计划。

27.关于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聚焦治理重点,组织开展第二轮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自查自纠, 并组织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风建设个人承诺书》;同时突出重点时间节点和重要环节,发挥部门联动督查作用,组织开展作风建设集中督查和突击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高压态势。

28.关于日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细化考勤制度,强化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手续,规范各类假期的审批。    29.关于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加强对制发文件的审核把关。同时加强文件落实的跟踪问效,将文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公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联合机关各科室重点考核文件落实成效。

30.关于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商业接待管理规定》更正完善财务凭证,补齐接待公函,退回不符合规范报销的296元。同时举一反三,要求企业组织综合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对《国有企业商业接待管理规定》等财务制度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制度执行。

31.关于吃空饷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责令浮梁分中心该职工立即返岗上班,并补缴相关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四险二金费用。全面开展1次“吃空饷”自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3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督促、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更正完善财务凭证,补充相关租车合同及汽车美容佐证材料;同时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财务制度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强化财务管理职责,细化财务支出,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做到报销按程序审签,严格制度执行。

33.关于超范围、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组织开展工会经费自查自纠,同时全市公路系统工会负责人进行业务集中培训,要求各级工会严格按照《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工会使用。

34.关于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对往来账开展自查,建立台账,对个人未及时归还及个人工程借款长期未归还的往来账进行重点清查,中心本级垫付在职人员2014年10月至2022年12月养老金应收个人部分已全部于工资中扣回,垫付退休人员部分正每月逐步从他们的专项绩效工资中扣回。中心本级个人借款已全部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正逐步归还中,现已清理2.5319万元;浮梁分中心多次催交并委托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向洪某某发出律师函,律师函于2024年4月7日寄出。追回欠款正在办理中。昌江分中心已对往来款项进行清查。

35.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开展中心办理公务卡人员情况梳理,协助未办理公务卡人员积极办理;同时组织学习公务结算规定,坚决执行公务结算规定,公务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和对公账户进行结算报销,严禁现金结算现象发生。

3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责成昌江分中心对报废固定资产及时销帐,做到实相符,同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增强方面

37.关于党务干部的能力与高质量党建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下发工作督办单督促珠山分中心抓好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和浮梁分中心机关党支部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不规范、不严肃等问题整改;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集中学习考核。下一步,将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1次党务干部培训班,进行人员大学习、党务大培训、能力大提升,扎实强化公路党务干部的专业水平、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38.关于两优一先推选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下发督办单,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建立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结合2024两优一先推选工作组织各单位严格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认真执行组织推荐、考察公示、材料报送等关键环节要求进行推荐评选。

39.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组织各支部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清晰记录会议内容,确保如实记录每位发言人员的意见,会后要求与会人员签名并由专人妥善保管,确保记录规范,要素齐全。下一步,将结合四强党支部打造,组织开展支部学支部、示范带全部活动,推动中心机关基层党支部在互学互鉴中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40.关于干部借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已办理3人人事调配手续,1名科级干部5月底前返回原岗位下一步,另外3名科级干部将根据划转企业过渡期等情况及时调整。

41.关于人才专业配备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结合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新技术、新技能的需求,将在下一年度的景德镇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申请招聘自动化、智能化等相关专业性人才。

42.关于“存在‘以工代干’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已对2023年任命的2名“以工代干”人员予以免职,其余9名人员将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43.关于违规在企业任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目前正积极与市国资委沟通协调,推动国资委尽快完成企业人员的交替,及时调回我中心在企业兼职人员,过渡期内在企业兼职的干部职工不得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44.关于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已撤销总工办、重点办和招标办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招标监管工作已与市交通运输局对接,严格执行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要求,由建设单位向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养护工程招标备案手续。同时严格按照《江西省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完成《市公路中心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市公路中心国省干线养护工程管理细则》修订。加强业务科室项目管理制度学习培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管理细则制度执行项目管理,全面加强项目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批、造价审核、质量监理、计量支付、审计等管理。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学习,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通知》,并强化强化日常检查督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执纪问责。

45.关于监察建议反馈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组织中心评标专家加强招评标法规制度学习,严格执行评标回避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认真组织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学习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规范制度,督促各级单位严格按制度规范开展工程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公路项目建设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下属单位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建立合同审批制度,并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加强合同管理。

三、深化成果,扎实推动公路发展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定力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决高质高效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久久为功抓牢后续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果需持续推进的事项,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紧盯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落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确保取得预期效果,真正以整改成效体现从严管党治党的成果、改革发展的实绩。

二是持之以恒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历次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中需长期坚持的任务贯通起来,切实把解决巡察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长效制度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类似问题不发生,做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同时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坚持不懈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效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全环节、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力“大抓落实年”,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路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在擦亮“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中展现公路担当、作出公路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8-2193658邮政信箱景德镇市A340信箱电子邮箱:glzxjgdw2022@163.com。

中共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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